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委托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开展“中国 (略) 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公众咨询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通讯地址:新 (略) 米东区 (略) 966号
联 系 人:徐峰
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箱:*@*ttp://**
评价机构:青岛中石大环境与 (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拟 (略) 络连接方式和途径
查阅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 (略) 址索取:链接:http://**-DwZ7zKMwaOS-w提取码:ao3b。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
http://**_*.html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的环保方面的意见。
中国石 (略) (略)
2024年9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