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5月6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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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众 参与 |
1 | 日照发泰装配式预制件生产项目 | 日照 (略) | (略) 东港区涛雒镇大草坡村北,原G204以西 | 日照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东港区涛雒镇大草坡村北,原G204以西,租赁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购置混凝土搅拌机、配料机、筒仓、电焊机、切断机、折弯机等生产设备,主要原料为水泥、矿粉、粉煤灰、石子、砂子、外加剂、钢筋等,本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厂区,其中北厂区建设2条装配式预制件生产线,南厂区建设1条装配式预制件生产线,建成后年加工装配式预制件30万吨,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筒仓呼吸废气:本项目筒仓全部位于封闭车间内,每个筒仓顶部均配有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排气口于车间内排放;搅拌机组废气由负压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排气口于车间内排放;装卸起尘:封闭式皮带传输,车间配套喷淋系统;堆场扬尘:原料存储于原料库内并配套喷淋设施;上料、装卸工序,位于车间内配套喷淋装置;车辆粉尘:运输车辆出厂时采取篷布苫盖,轮胎冲洗等。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及罐车冲洗废水;搅拌机和罐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密闭车间中,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砂石分离系统收集的沉渣、废混凝土、试验用混凝土统一收集后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布袋、废钢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产工序废脱模剂桶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暂存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略)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