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扩建年产5000吨印铁包装材料项目 | (略) 康仙庄镇普安桥村村南 | (略) (略) | 中蓝 (略) | 扩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平方米进行建设,利用原有CTR制版机、CNG储气罐设备进行生产,新购置薄板开平裁剪机、C45型涂料机生产线、烘房(燃气)、天燃气燃烧机、UV印铁生产线、LEDUV固化炉、螺杆式空压机等设备共计36台(套)。 建设规模:扩建年产5000吨印铁包装材料。 | (1)废气: ①打底喷涂、UV印刷、面层喷涂、烘干工序:扩建、现有及在建项目打底喷涂、UV印刷、面层喷涂、烘干工序废气处理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工业标准。 ②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扩建、现有及在建项目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与工艺废气一起经过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 ③厂界非*烷总烃经车间周围空气稀释。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扩建完成后,全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②危险废物:废涂料桶、废UV油墨、废UV油墨桶、废抹布、废润版液、废润版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