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南川区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江生态清洁小流域项 (略) 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3〕319 号批准建设,建 (略) 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南川区水土保持站,招 (略) 南川区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大观镇、河图镇、峰岩乡、福寿镇、黎香湖镇、鸣玉镇、木凉镇、楠竹山镇、乾丰镇、石溪镇、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共计12个镇50个行政村,土地面积共计244.26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0.52km2),包括中江、中图、观溪、青平、盐井、南茶、大石坝、沿塘、金光、四中、打鼓、鸣星、翠丰13个小流域,重点实施小流域为中江小流域;重点治理片区为大观镇中江村、铁桥村,河图镇中图村、虎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km2,主要建设内容为:保土耕作957.89hm2,封育治理2942.46hm2,坡面径流调控面积22.38hm2,在重点治理片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措施,包括: (略) 5.225km,生态河沟整治0.1km,排水沟(管)8.905km,新建蓄水池14座,配套沉沙池112个,整治山坪塘4座,节水灌溉460亩,污水管道605m,设置工程碑3座,封育治理碑12座,实施流域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和水土保持文化宣传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2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南川区水土保持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 (略) |
地址: | (略)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 (略) 3号(商务中心右副楼)2幢 | 地址: | (略) 渝北 (略) 18号上峰上座15楼 |
联系人: | 刘芮绯 | 联系人: | 周 搏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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