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高新区应急环保科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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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市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郴州高新区台湾工业园19栋 |
建设单位 | 郴州市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市 (略) 位于郴州高新区台湾工业园19栋,年产3400套金属模具,主要生产机械手型模具、单冲型模具、顺送型模具等,现有项目已于2013年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完成验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郴州市 (略) 拟分两期对项目进行扩建,新增年产4000万个塑料制品及 *** 吨五金冲压件。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 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械加工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机械加工粉尘采用集气罩+ (略) 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 (略) 理,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二级标准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行业标准。破碎粉尘因重力作用沉降到地面,收集后回用。因本项目排气筒未超过周边建筑物5m以上,排放速率按其高度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可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 (略) 理措施(混凝沉淀+接触氧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中B级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钻床、铣床、磨床、线切割机、注塑机、空压机、火花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强保养等措施后,确保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冲压件边角料、不合格塑料制品、不合格五金冲压件、废切削油、冲压废油、废润滑油、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 (略) (略) 置。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五金冲压件收集后外售。冲压件边角料收集后交由 (略) 理。不合格塑料制品返回生产线回用。废切削油、冲压废油、废润滑油、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泥属于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