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本机关收到凤庆 (略) 于2024年9月13日向本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书》凤检检建受(〔2024〕9号),指出:本机关在 2005年4月11日办理的婚姻登记业务(结婚证字号:滇凤结字第#号),其中一方当事人系虚构身份或假冒他人身份。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和《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更正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即视为生效。
特此公告。
凤 (略)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