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撂荒地整治。撂荒地整治面积687.708亩,补助金额47.*万元,其中,撂荒地复垦种植水稻440.621亩,补助金额31.*万元;撂荒地复垦种植甘薯、玉米等247.087亩,补助金额15.*万元。
2.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非粮化整治面积2109.288亩,补助金额125.*万元,其中,鱼塘整治种植水稻28.13亩,补助金额0.*元;经济作物整治种植水稻、玉米2081.158亩,补助金额124.*万元。
3.鼓励杂粮种植。相对连片20亩以上种植马铃薯面积162.85亩,补助金额11.*元。
4.扶持再生稻生产。相对连片30亩及以上种植再生稻面积*.908亩,补助金额345.*万元。
5.鼓励样本点种植水稻。样本点种植水稻面积991.49亩,补助金额24.*元,其中,样本点种植双季稻153.03亩,补助金额7.*元;样本点种植单季稻838.46亩,补助金额16.*元。
6.鼓励双季稻种植。规模种植双季稻面积1736.62亩,补助金额52.*元,其中,相对连片30亩及以上种植双季稻1070.93亩,补助金额32.*元;行政村种植面积达500亩及以上的双季稻665.69亩,补助金额19.*元。
7.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2 (略) 级、区级粮食类合作社(家庭农场)3个(其中,市级合作社1个、市级家庭农场1个、区级家庭农场1个),补助金额2.*元。
8.支持种业创新。杂交水稻制种千亩以上的村6个(崇雒乡崇雒村、莒口镇湖桥村、书坊乡书坊村、麻沙镇长坪村、麻沙镇界首村、麻沙镇江坊村),补助金额*元。
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如有异议, (略) (略) 、 (略) 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联系电话:0599-*。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农技站
编辑:陈燕萍
初审:温良英
终审:叶世芳陈利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