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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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丰县腾达 (略) 活性炭再生建设项目 | (略) 东丰县拉拉河镇福安村一组 | 东丰县腾达 (略) | 本项目租用 (略) ,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5900m2,建筑面积1500m2。厂区东、西、南、北侧为林地,距离本 (略) 最近敏感点为北侧520m的葛家沟。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再生活性炭400吨。 | 吉林省金润 (略) | 回转窑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排放标准,氮氧化物、非(略)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以非(略)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表A.1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排放限值要求。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 (略) 理,不外排。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定期设备维护等防治措施后, (略) 噪声能够满足(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对项 (略) 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粉尘废渣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由厂 (略) 理;废活性炭存放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