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 (略) 反馈了督察意见, (略) 委、市政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要求,对反馈的序号十九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沽源县黑山嘴村擅自开垦草地18.77亩;白碱滩村部分草地因取土被破坏,现场留有近期挖土痕迹。
二、整改任务分工及措施
责任单位:沽源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执法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巡查力度,避免出现破坏草原的情况,保护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底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是闪电河乡黑山嘴村被擅自开垦草原地块位于黑山嘴 (略) 两侧,共77.84亩,测量报告出来后,县自然资 (略) 第一时间着手安装草原界桩,现已完成草原界桩的安装,退还全部草原,并恢复草原原貌,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移送到公安部门。白碱滩村草地因取土被破坏已恢复草原原貌,由西辛营乡人民政府牵头,协调村委会对该地块 (略) 域加强管护,对该地块进行清理复原并播撒草籽恢复植被;对白碱滩村村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的基础上,依据草地内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的总体要求,严控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基本草原。确需开发利用其他草地的,需严格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
三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对生态红线内草原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当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界限与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发生冲突时,要保证草原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严格落实草原“三区”用途管控制度,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外基本草原和一般草原分类,实行差异化用途管控,严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线,严守草原生态保护底线。
四是严格落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草原需求,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占用草原。严控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外排土场占用草原, (略) (略) (略) 、工业广场、尾矿库等生产辅助设施占用草原。依法规范规模化养殖场等设施建设占用草原行为。规范临时使用草原行为。加大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力度,加快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五是严格落实草原执法监督制度。严格落实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草原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草原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 (略) 非法占用、开垦等人为破坏草原行为。提升草原监管执法能力和草原 (略) 效率。
六是健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坚持“任务、资金、措施、责任、目标”,明确权责,做好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完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绩效评价制度,从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目标完成、生态效益、科技投入等方面,对草原保护修复成果进行全面绩效评估。做实做细工程项目和种草任务的落地上图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生态用种质量抽检制度,加强质量监管。
七是建立草原资源调查体系。进一步完善草原资源调查制度,整合现有调查力量,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体系,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查清草原资源的分布、面积、权属、性质等基本情况。每年开展全覆盖动态遥感调查,及时 (略) 草原面积、范围及年度利用现状变化信息,支撑基础调查成果的年度更新,建立草原管理基础档案。
三、整改完成情况
闪电河乡黑山嘴村被擅自开垦草原地块位于黑山嘴 (略) 两侧,共77.84亩,测量报告出来后,县自然资 (略) 第一时间着手安装草原界桩,现已完成草原界桩的安装,退还全部草原,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移送到公安部门。白碱滩村草地因取土被破坏已恢复草原原貌,由西辛营乡人民政府牵头,协调村委会对该地 (略) 域加强管护,对该地块进行清理复原并播撒草籽恢复植被;对白碱滩村村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核查,调阅相关台账及资料,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十九问题)已整改完成,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达成了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并经县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验收领导小组验收,该问题符合销号要求,同意验收销号,并在沽源县 (略) 站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