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粮食物 (略) 多式联运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A2024-11-214-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7日 发布来源: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粮食物 (略) 多式联运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 (略) (略) (略) 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2024-11-214-001 项目名称:粮食物 (略) 多式联运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84.(略)元 最高限价:84.(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规定,本包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包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为进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扩大政策知晓率,市财政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和《“政采贷”业务提示函》两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示函。两类提示函是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并掌握相关支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附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到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 方式:本 (略) 络或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 系 人:左睿 2.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57号国投大厦 3.联系方式:022-(略) (二)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 (略) (略) 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本 (略) 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扫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送至 *@*q.com(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后填写)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行:农 (略) 支行 账 号:(略)20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或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 (略) (略) (略) 157号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学龙、赵彩萍 电 话:(略)、(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2024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