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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2024)川0115执恢368号
本院定于2024年9月6日10时起60日止(变卖) (略)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手机5部 | |||
起拍价:1176元 | 评估价:2100元 | 保证金:120元 | 加价幅度:20元 |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略) | |||
真伪情况 | 本院不做正品保证 | |||
使用情况 | 财产有使用后的磨损痕迹,如出现质量瑕疵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特别说明 | 本批次设备标的物均为“裸机”,即设备无任何配套配件(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保修卡、充电器、数据线、耳机等)、无任何个人资料等用户信息,不能提供原始发票。本院对其真伪、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品质、瑕疵、安全性能及使用性能等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无法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财产内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标的交付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对拍卖标的交付、存放费用、过户费用、运输费、修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略) 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 (略) 。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8月3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8月3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 (略) 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六、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 (略) 支行,账号:##,汇款请备注:(2024)川0115执恢368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 (略)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南段758号)服务大厅第三方服务(银行)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再凭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变卖款收款收据)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财产移交的依据。
八、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财产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 (略) 国 (略) 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方式: (略) 国 (略) ,联系电话:028-#/#(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看样预约方式:1、 (略) 址http://**:2、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3、填写信息完成预约;4、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0号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详见公告
附件 :5部手机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