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 (略) 生态文明建设,重塑“蓝天、碧水、净土、青山”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生态文 (略) 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财资环函〔2023〕14号)有关要求,市 (略) 申报的“ (略) (略) 群-南部石漠化集 (略) 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获2024年国家生态文 (略) 补助资金。 (略) (略) 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分配普定县一定补助资金以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及时完成建设施工任务,普定县 (略) 采取比选方式,对《 (略) (略) 群—南部石漠化集 (略) 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满足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群—南部石漠化集 (略) 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项目地点:普定县;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4.建设规模及内容:完 (略) 域4.74公顷矿山生态修复,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5个,消除2个地质环境隐患点,恢复植被面积4.74公顷,治理边坡面积0.2公顷,治理采坑面积0.3公顷,盘活土地面积4.74公顷;
5.监理工作内容:《 (略) (略) 群—南部石漠化集 (略) 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普定县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和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现场协调、各阶段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结算审核等阶段的监理。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地质灾害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按照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地质灾害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加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函(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8:00之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普定县 (略)
地 址:普定县定南 (略) 8号
联系方式:*(朱光辉)
普定县 (略)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