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 * 日— * 日
联系电话(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大街 * (略) 环保窗口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 (略) 燃气锅炉项目 | (略)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 十 * 路以北、 * * 十 * 街以东、首善大街以西 | 吉 (略) | (略) 省奥 (略) 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
(略) (略) 汽车经济技 (略)
附件:
吉 (略) 燃气锅炉项目-公示版全本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