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略) (略) 申请的江湾明珠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6#楼)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五联街6号。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51平方米(折合67.18亩);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3.5且≤4.0。
四、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项目品质及舒适性,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6#楼)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方面
6#楼高度由原批118.2米(40F)调整为99.9米(34F),取消原设置在14层及24层的避难层(兼绿化架空层),将绿化架空层调整至18层;因计容建筑面积减少,相应取消28个原设置在室外健身活动场地东侧、南侧及北侧的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批*.71平方米调整为*.0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平方米调整为*.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71平方米调整为*.39平方米,住宅总套数由原批1589套调整为1564套,容积率由原批4.0调整为3.94,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批1772个(地面274个、地下1498个)调整为1744个(地面246个、地下1498个),其余技术经济指标不变。
(二)建筑单体方案方面
6#楼将住宅核心 (略) ,并取消屋顶层的风机房和核心筒的风井;根据规划总平相应调整层数和绿化架空层的设置位置,外立面一并做相应调整;建筑面积由*.4平方米调整为*.78平方米,计容面积由*.73平方米调整为*.43平方米。
综上,调整后规划总平退间距及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6#楼外立面效果与项目主体建筑外立面效果整体协调,仍符合《广西南宁 (略) 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公告栏( (略) (略) (略) 交叉口)。
(二)江湾明珠项目施工现场。
(三)江湾明珠项目售楼部。
(四) (略) (略) 网站(http://**)。
(五)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略) 3号)。
同时,将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 (略) (略) 网站、今日头条( (略) (略) 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略) (略) 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