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核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岙山兴中石油中压燃气管道配套工程 | (略) 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及岙山岛,穿越岙山岛和长峙岛之间的岙山港海域 | (略) (略) | 浙江舟环 (略) |
| 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已完工部分环境影响与措施: 废气:(1)定向钻工作井、施工区及临时堆场范围内设置临时屏障;施工时,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2)汽车运输弃土时,装载的渣土高度未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加盖篷布、控制车速,无弃土洒落。(3)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定期进行洒水清扫,路过居民区时减缓行车速度。(4)未在大风及暴雨时节施工,大风天气时,未进行开挖、回填。(5)加强了对裸露面的扬尘防治管理:固化后的钻渣、废弃泥浆和工程弃土采用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施工作业场尽量设置于场地开阔的位置。(6)使用优质柴油作为汽车及施工机械燃料,日常加强了维护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废水:(1)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居民住宅,回家解决食宿;施工区设置了临时移动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经小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2)施工区内设置了固定的车辆、设备冲洗点,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3)开挖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 噪声:(1)合理选择了施工机械、施工方法,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工程中,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工地发电机采取了隔声和消声处理。(2)未在午休、夜间运输作业。(3)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路过居民区时减缓行车速度,未在午休进行运输作业。 固废:(1)设置了沉淀池,废弃泥浆经 pH 调节为中性后与钻渣一起经沉淀、固化后由施工单位运 (略) 输配站 1 号站进行场地回。(2)施工废料经分类收集后,可外卖综合利用的则外卖综合利用,不可综合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未完工部分环境影响与措施: 废气:(1)施工区及临时堆场范围内设置临时屏障;施工时,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2)汽车运输弃土时,装载的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弃土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路过居民区时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3)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居民区,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扬尘的起尘量。(4)避免在大风及暴雨时节施工,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管槽开挖、回填。(5)加强对裸露面的扬尘防治管理:工程弃土应采用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减少其扬尘影响;施工作业场也应设置于场地开阔的位置。(6)使用优质汽油或柴油作为汽车及施工机械燃料,加强维护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废水:(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区临时厕所收集及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经小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2)施工区内设置固定的车辆、设备冲洗点,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3)妥善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临时施工场地应尽量减小占地,防止水土流失。 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工地用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2)声源附近的施工人员佩戴防噪声耳罩,合理安排人员轮流操作,减少接触噪音时间。(3)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午休施工,并采取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行车路线,保持车况良好,尽可能匀速行使,尽量避开居民区,同时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午休运输作业。 固废:(1)工程弃土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方堆放。(2)施工废料经分类收集后,可外卖综合利用的则外卖综合利用,不可综合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生态:(1)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利用开挖料,坚持“综合利用,挖填平衡”的原则,以避免产生弃渣。(2)开挖的土壤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以保护植被生长层所需的熟土,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3)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地貌原状。表层土剥离时,要选择在非雨季集中施工,以减轻水土流失,采取临时拦挡工程和排水工程等措施,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营运期风险防范及应急防备: (1)PE管敷设时应沿管道方向埋设金属示踪线和警示带。登*点处设置标志牌。 (2)建立管道区的定期巡航制度,定期巡查管线区,雨季或其他灾害发生时要加强巡线检查。 (3)结合路由区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局部检查。 (4)管道运行期采用计算机控制的测漏系统,及时掌握有无泄漏情况。 (5)在管道运行期间,加强管理,定期用清管器清管。 (6)建立抢险救灾队*,配备完善的维抢修机具,确保事故状态下在10分钟之内到位,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作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核准意见。为保证核准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1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80-*传真:0580-*
通讯地址: (略) 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东2号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