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略) 西青区民政局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8日 发布来源: (略) 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项目概况 (略) 西青区民政局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GPC-A* 项目名称: (略) 西青区民政局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元 最高限价:2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3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3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 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到 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投标人须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ttp://**。(3)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确认电话:022-*,报名时间截止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最后一天16:30前,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西青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 (略) (略) 交口- (略) 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2024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