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拟召开20 (略) 文旅经济发展大会,为做好大会现场宣传及会场布置服务,兹邀请符合本次比价要求的供应商参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做好20 (略) 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现场宣传及会场布置服务。
二、会议基本信息
1.会议名称:20 (略) 文旅局经济发展大会
2.时间、地点待定
3.预计参会人员:160人
三、项目需求
1.舞台布置相关要求
(1)舞台尺寸根据确定会场确定后提供,一般不低于90平方米。
(2)材质要求:舞台搭建安全稳固,无异响;并配上厚绒软毛的舞台地毯。
2.灯光音响设备
(1)灯光类型及数量:包括电葫芦4个、光束灯12盏、LEDpart灯28盏、摇头面光灯6盏灯灯光设备,确保会场照明、追光需求。
(2)音响需求:配备线阵音响一套,并配备会议话筒、手持话筒。
3.LED屏幕设备
根据会场配备合适大小的LED屏幕,主屏幕一般不小于60平米,副屏幕不小于40平米。
4.现场宣传
(1)设计并制作文旅招商折页,折页数量200份。
(2)做好摄影摄像、视频快剪等会议记录服务。
四、经费预算及支付方式
1.预算:总费用控制在*元(*万元)以内。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总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的项目总合同金额。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3.提供1份报价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包括各项服务的单价、总价、税费等。报价应包含服务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拆除等所有环节的费用。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六、响应截止时间
1.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09: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略) 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地址: (略) 东侨开发 (略) 10号3楼310室)。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比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终止采购等)。
七、比价时间和形式
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
本次比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选单位。
项目联系人:吴映瑶
项目联系电话:0593-*
传真: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