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19-3号1栋1单元501号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略)(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标的 | 房地产 | |||||||||||||
标的简介 | 一、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地理位置 | 建筑面积 (㎡) | 转让底价 (元) | 交易保证金 (元) | 竞价阶梯 (元/次) | 备注 | |||||||
1 | (略) (略) (略) 19-3号1栋1单元501号房 | (略) (略) (略) 19-3号 | 54.03 | (略).00 | (略).00 | 500.00 | (1)房屋用途:住宅; | |||||||
二、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 (略) (略) (略) (略) 19-3号的房屋建筑物,为混合结构,规划用途分别为住宅。 标的建于1991年,通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气正常, (略) , (略) 面状况良好,交通流量较大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多 (略) ,距民族广场地铁站约2000米,有停车场,停车方便。周边 (略) 场约200米,附近有广西医科大学 (略) 、 (略) 沛鸿民族中学( (略) )、南湖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 (略) | |||||||||||||
转让底价(元) | (略).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广西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50L 法定代表人:董家政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国广西 (略)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广西 (略) | |||||||||||||
特别 | 1.风险提示。(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 (略) 置交易保证金。(2)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 (略) 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4.标的物不存在按份共有人、不转让给近亲属、未设立居住权,未设立抵押权。 5.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本项目不接受按揭。 | |
标的交割 | 1.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的成交价款后,将全部成交价款足额转入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 (略) 办理申报税务工作;(略)(略)双方办理缴税完结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略)方配合(略)方办理过户等资产交付相关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 (略) )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 (略) 竞价交易规则》、 《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转让标的所在地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联系人:齐定超 联系电话:0771—(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 (略) 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详见“标的清单”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docx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林先生 0771-(略)、(略)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罗先生 0771-(略)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771-(略)( (略) 机关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