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福州旅游产业运 (略) (一期)项目终止审计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21〕366号)、《〈 (略)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终止工作有关说明》规定,我局委托审计单位审计福州旅游产业运 (略) (一期)项目终止相关资料。
(二)工作事项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福州旅游产业运 (略) (一期)项目的相关文件开展项目资产清查与核实等项目终止相关审计工作,以及根据项目终止方案要求的其他审计相关内容工作。
二、询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2.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有相关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提供的报价无效;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提供的报价无效;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并出具工作报告。
三、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投标代表的法定授权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和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公司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设立时间、从业资格、服务范围、资产规模、员工人数和资质构成、是否有相关工作经历等内容)。
3.开展相关工作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名单、职务、资质或职称等证明文件、联系电话等)。
4.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对本项目专项审计质量、保密措施的承诺。
5.报价函。
四、确定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孰低原则。在满足需求条件下,按报价孰低确定成交单位;相同报价的按满足条件更优确定。
五、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 (略) 文 (略) ( (略) 室: (略) 旅游服务中心;联系人:陈文水;电话:*)。
六、其他要求
截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00,报价单位达到3家(含)以上,本次询价活动有效,否则本次询价活动自动终止,我局将另行启动询价活动。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5 (略) 签订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逾期签订合同或未签订合同的,我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略) 文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