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十八里店乡
公示时间:2024-06-03
受理时间:2024-05-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实验室第3次清洗废水经过酸碱中和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预处理,然后与生活污水、软水设备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垡头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完成前进入定福庄再生水厂)。化学实验室内分别布置通风橱、安装万向抽气罩,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抽气罩收集引至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6.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食堂产生的废气经过集中收集后,经油烟井引至主体教学楼楼顶,再通过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送风和排风系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排风竖井排放。 本项目主要为教学活动,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大型运动会、广播噪声、课间活动)和设备噪声。项目所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治理措施,以及距离、空气、地面、建筑物、墙体等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标准限值。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及废活性炭)。学校内设有分类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一般固体废物中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中废油渣、废油脂及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对于可回收的如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可由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联系人:吕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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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朝阳 (略) 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朝阳区教育服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