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西 (略) 储煤场项目 | (略) 滴道区同乐村东450米 | 鸡西 (略) | 项目储煤场最大储煤量*吨、年煤炭周转量*吨。 |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采取设置闭合 (略) 、 (略) 苫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厂区四周设置雨水导流沟,收集雨水进入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项目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厂内旱厕、雨水收集池采取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重点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储煤场地面硬化,车辆进出口及主要通道使用水泥硬化。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加强设备维护、车辆限速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含油零部件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