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青环审发[2023]4号《关于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批复》。
本项目对现有石墨化车间一区实施技术改造,淘汰原有10台老旧石墨化炉,新建11台内串化石墨炉,配套新建循环水系统。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对厂区一区、三区石墨化车间烟气进行收集处理。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新建石墨化炉生产及生产废气收集系统和现有三区石墨化炉生产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送石灰石半干法脱硫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37)排放;装炉、清炉和冶金焦卸料等工序均在密闭厂房进行,各环节废气经多功能吸布料天车自带除尘器处理,辅以洒水抑尘,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经验收监测:石墨化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m3、<2mg/m3、6mg/m3,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50mg/m3,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构筑物隔声、隔声罩、设减震基础等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3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大值为5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三)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依托国电投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青铜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冶金焦集中 (略) 作为增碳剂原料;脱硫石膏交由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综合利用处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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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 青环审发[2023]4号《关于国电投宁夏能源 (略) 石墨化炉环保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批复》。
本项目对现有石墨化车间一区实施技术改造,淘汰原有10台老旧石墨化炉,新建11台内串化石墨炉,配套新建循环水系统。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对厂区一区、三区石墨化车间烟气进行收集处理。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本项目新建石墨化炉生产及生产废气收集系统和现有三区石墨化炉生产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送石灰石半干法脱硫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37)排放;装炉、清炉和冶金焦卸料等工序均在密闭厂房进行,各环节废气经多功能吸布料天车自带除尘器处理,辅以洒水抑尘,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经验收监测:石墨化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m3、<2mg/m3、6mg/m3,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0.450mg/m3,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构筑物隔声、隔声罩、设减震基础等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验收监测:厂界3个噪声监测点的昼间测定*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大值为5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三)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依托国电投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青铜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冶金焦集中 (略) 作为增碳剂原料;脱硫石膏交由宁夏宁东资源循环 (略) 综合利用处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三、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