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吉隆县分局关于吉隆县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吉隆县2023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吉隆县委托西藏 (略) ,对县城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农村试点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现将吉隆县2023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吉隆县环境空气中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中二级浓度限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1.河流
地表水吉隆县吉隆藏布上游500m、吉隆县吉隆藏布下游1km水质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2.湖库
吉隆县佩枯措水质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1、吉隆县宗嘎镇江久河水源地(地表水)
吉隆县宗嘎镇江久河水源地水质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和表2、表3中标准限值。
2、吉隆县吉隆镇梅朵当仟水源地(地表水)
吉隆县吉隆镇梅朵当仟水源地水质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和表2、表3中标准限值。
3、吉隆县县城自来水厂水源地(地下水)
吉隆县县城自来水厂水源地水质所测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四、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结果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吉隆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环境空气质量吉隆镇吉隆村、贡当乡贡当村、贡当乡康北村、贡当乡樟村、贡当乡汝村环境空气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中一级浓度限制。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吉隆县农村环境质量试点饮用水质量吉隆镇吉隆村、贡当乡贡当村、贡当乡康北村、贡当乡樟村、贡当乡汝村农村试点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制。
(略) 生态环境局吉隆县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