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台4吨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设施交易机构:河南 (略)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HA2022DF* | 监测编号 | GR2022HA* | ||
标的名称 | 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台4吨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 转让底价(万元) | 2.* | ||
挂牌日期 | 2022-11-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6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台4吨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
标的资产信息 |
---|
废旧物资基本信息 | |||
---|---|---|---|
名称 | *.6-Q | 计量单位 | 台 |
规格型号 | *.6-Q | 数量 | 1 |
其他说明 |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台4吨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设施。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02 | |||
挂牌公告期 | 11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 2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10)以未进行实地踏勘或不了解资产现状为由拒付价款或要求退还标的的。3、处置资产为部分废旧设备资产,转让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 号文")等有关税法规定,购置日期为2008年12月 31 日之前的废旧设备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置日期为2009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废旧设备为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4、因本项目涉及机械设备拆卸转让,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到转让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1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自凭证出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4、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5受让方须自行负担拆除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一切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拆除施工工期:受让方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拆除施工的各项要求(如环保、安全施工等),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0 天内(含节假日),按照拆除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清运,并以书面形式报请转让方验收合格。7、受让方应承诺自身或就此次项 (略) 具备有效的相关资质许可证。8、受让方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及环保法律、法规及《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以及*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施工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产拆除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环保等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9、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拍卖佣金和部分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10、本次交易不允许联合受让。 |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其它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北段 | ||||||
法定代表人 | 穆俊伟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 |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所属行业 | 暂无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9F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晓龙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37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