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物配租对象申购公租房(共有产权)流程,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7日,修文县共有2户实物配租对象提交《修文县实物配租户购买公租房申请书》,经申请对象承租公 (略) 物业管理单位及申请人户籍管理所在村居、乡镇初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本批次符合共有产权购买公租房资格对象共2户,现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可于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县住保中心领取《准购证》,申请人可持《准购证》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共有产权手续。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5天。
举报电话:0851-(略)、(略)
联系人:何 姗、罗 娟
附件:2024年第十一批实物配租对象申请公租房共有产权资格审核合格表.xls
修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