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华隆中学教学楼等5个项目工程消防查验单位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 (略) 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天等县华隆中学教学楼等5个项目工程消防查验。
二、消防查验费用上控价:5.46万元。
三、消防查验范围:天等县华隆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约为2853㎡,天等县都康乡都康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为2740㎡,天等县城南小学学生食堂建筑面积为2507㎡,天等县龙茗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740㎡,天等县上映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为2325㎡,共15165㎡。
四、 (略) 资格要求
(一)持有消防查验资质的法人单位。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消防查验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和天等县相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在天等县教育局一楼项目办(天等县教育路1号)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消防查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竞标单位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3.报价函原件。
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黄工电话0771-*
地址:天等县教育路1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
天等县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