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梧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略)
二、项目名称:长安镇梧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号学府银座公寓1503
成交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68元)
评审报价:(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68元)
评审总得分:96.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长安镇梧川村后备精品示范村培育项目 施工范围:路亭整治,长城墙改造,墙面彩绘及修复,路面修复等。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顾榕榕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爱珍(组长)、唐小龙、王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略).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黄山 (略) 或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生态 (略) (略) 17号,联系电话:0563-(略);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联系方式:0563-(略)。若相关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
联系方式:05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黄山 (略)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生态 (略) (略) 17号
联系方式:05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63-(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黄山 (略)
提交时间:
2024-12-13 21:03:44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12-13 21:24:4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