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交易方式 | 估算价(元) |
1 | FS*-1 | (略) 政务中心等区域立体停车楼及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公开招标 | *.0 |
答疑澄清信息
交易文件发售时间 | 2023-01-12 11:42:53.0 |
主要修改内容 | 质疑事项1:(一)评分标准中“项目团队人员综合水平”:项目团队人员综合水平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立体车库项目建设及管理经验”(详见招标文件第 35 页),并“需提供项目建设合同,相关建设合同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此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非建设类项目,评分标准要求必须具备立体库建设资质与本项目标的物属性有重大偏离,且采购需求主要是“ (略) 政务中心等区域立体停车楼及地面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服务”,同时项目内包含的部分硬件设施采购及安装为地面停车场设备安装,不涉及立体车库建设相关内容,对项目负责人要求其具有立体车库项目建设经验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答:拟派项目负责人 1 人(4 分):(1)年龄 45 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凭,具有立体车库项目建设或立体车库管理经验,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 A 证的得 4 分。(2)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合同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此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质疑事项2:(二)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要求:“1、投标人具有立体停车楼管理项目单项合同业绩:(15 分)2、投标人具有平面停车场管理项目单项合同业绩:(5 分)3、投标人具有停车诱导系统安装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概况数据显示:本项目共有 2930 个停车 位, (略) 政务中心区域 4 栋立体停车楼泊位数 864 个;金安区政务中心立体停车楼泊位数 312 个,立体停车楼泊位数合计 1176 个,占总车位量的 40%,其他平面停车位数为 1754 个,占总车位量的 60%。但招标文件的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立体停车楼管理项目单项合同业绩为 15 分,平面停车场管理项目单项合同业绩为 5 分,分值分配明显不合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立体停车楼管理项目单项合同业绩评分中,第二档与第三档得分起点要求偏高,不利于中小企业充分参与本项目,不符合营商环境考 核要求,不利于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质疑事项3:采购需求中“硬件设施采购及安装部分(招标文件中第50-第 114 页)”该部分中关于停车管理服务引导、服务标识、服务安全等内容存在严重缺失,将导致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行车交通组织、车位信息收集、出入口通行安全相关服务内容增加等问题,增加运营管理难度和停车服务压力,存在费用增项的风险。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问题3:经我司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后,发现在P35页评分办法项目团队人员综合水平评分中分值范围为0-15分,但在该评分中第3条财务人员要求1人(1分),但在详细描述中要求“财务人员具有注册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证书的得2分”回复:财务人员 1 人(1 分) 财务人员具有注册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证书的得 1 分。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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