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 (略) 拟对《清原满族自治县 (略) 金属铸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略) )
一、 项目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 (略) 金属铸件技改项目
二、 建设地点
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北口前村
三、 建设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 (略)
四、环评单位
辽宁英瑞 (略)
五、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 (略) 成立于2006年,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北口前村,企业现有设备老旧, (略) 场需求,同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对现有的2个车间进行改造,对部分设备进行改造,拟将现有2台1t电炉更换成为2台1吨中频感应电炉,并对行车等设备进行改造。项目主要产品为金属铸件,改造后产能不发生改变为5000吨。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本项目消失模制模工序产生的废气、覆膜砂制芯产生的废气及浇注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炼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落砂工序废气、消 (略) 理工序及铸件清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标准要求。食堂燃料为液化气,属清洁能源,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安装净化能力不小于6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的废气经屋顶排放。1#铸造车间及2#热处理车间厂房封闭,用以减少无组织排放。
废水----拟建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循环冷却水排污用于洒水抑尘,定期补水。 (略) 北侧新建一座30m3沉淀池,项目北侧设置底部高度超过25cm的挡水墙,厂区内设置雨水收集渠,将初期雨水收集至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后上清水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定期清掏,污泥(含铁)和除尘灰一起外售。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设备隔声、厂房密闭、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减缓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东、南、北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1类标准要求,西厂界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拟建项目电炉金属熔化过程中产生炉渣、消失模在整合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及修炉残渣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定期外售;清理工序产生废铸件作为原料返回中频炉;废覆膜砂、废保温砂及废模具由生产厂家回收;中频感应电炉每年定修一次,产生废炉衬(含铁)由外售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及定期清掏的雨水沉淀池污泥统一外售;废活性炭及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 (略) 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 (略) ,采用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库房、车间、防渗旱厕为一 (略) ,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略) 域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环境风险----拟建项目废机油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点,配备吸油毡等吸附物资,一旦废机油发生泄漏,及时用吸油毡吸附,避免泄漏至外环境。厂内购置沙袋,用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围堵消防废水,并用泵收集至委托运输的罐车中,确保不泄漏至外环境,并将消防废水委托有资质 (略) 置。完善事故应急计划,配备并更新相关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物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