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 年10月18至 * 年10月29日(10个工作日)。
电话/传真: ***
通讯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 * -1 (略) (略) (略) 窗口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丹东市 (略) 废矿物油仓储项目 | 丹东市 (略)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瓦房村七组 | 沈阳市益环 (略) | * .10.18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
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