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忠县 (略) 主持召开了“涂井乡汝溪河白水塘桥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相关人士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相关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忠县 (略)
地址: (略) 忠县忠 (略) 22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涂井乡汝溪河白水塘桥梁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最终版7.28.doc涂井乡汝溪河白水塘桥梁工程 评审签到表.pdf涂井乡汝溪河白水塘桥梁工程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