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现拟定了《那坡县人民政府关 (略) 范围内烟花爆竹禁燃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书面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并 (略) 那坡县城厢镇那赖村生态环境大楼,邮编:*。
2.电话意见:请致电那坡 (略) 0776-*。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内。
附件:1.那坡县人民政府关 (略) 范围内烟花爆竹禁
燃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略) 那坡生态环境
2024年12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