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8月至2022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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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香洲区2023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 | 标的名称: (略) 香洲区2023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服务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场地及设备要求:中标人须拥有独立的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处理场地和相应的处理设备,处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 2、病死动物及检疫不合格产品的接收:中标人必须安排专门的人员接收病死动物及检疫不合格产品,并做好登记、过磅、清点和无害化处理;设立24小时畅通的应急值班电话,接到紧急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收集待处理动物及产品;根据非洲猪瘟、H7N9等疫病防控工作部署, (略) 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援通知后,前往现场接收扣没的活禽或者禽类动物产品。 3、病死动物及检疫不合格产品的运输:中标人须将接收到的待处理动物及产品按照动物防疫要求密封后直接运输到处理场地进行处理,不得转运它处、移作它用。 4、病死动物及检疫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中标人对接收的病死动物及产品按要求实施无害化处理,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数量较大无法一次处理完的,须进入专用的冷库保存,并尽快处理。处理后的残渣和下脚料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得作为食用或饲料用途。 5、场地及车辆消毒:中标人须配备必要的冲洗和消毒设备,保证处理场地清洁并消毒。处理场地、设备每天清洗消毒一次;运输车辆装前卸后每次要清洗、消毒。 6、人员防护要求:中标人须对工作人员开展动物卫生防疫技能培训,并提供卫生防护用具,所有运输、装卸、处理操作须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健康。 |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 1,* | 2022年09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香洲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2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