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生态 (略) :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给予变更大新县龙门河(武阳山文化体育公园)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局于2021年7月6日以《关于大新县龙门河(武阳山文化体育公园)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字〔2021〕154号)给予大新县龙门河(武阳山文化体育公园)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内容为儿童游乐、滑板公园、运动场、跑道、湖心亭、花海廊架、健身设施、公共厕所、石鼓雕塑、音乐喷泉、园林水电、绿化及小卖部等。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3002.*元。
为更合理的规划项目建设,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四角亭、重檐亭、牌坊、景墙、廊架、售卖商亭、游船码头、跨江人行桥、小品雕塑、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休闲坐凳、景观照明、场地给排水等。项目计划总投资变更为3211.*元。其他事宜仍按我局原批复文件执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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