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X100明巢高速小岗村连接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X100明巢高速小岗村连接线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凤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凤阳县小溪河镇;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13.42km,起点至X071段为新建路段,从X071至终点为利用老路改建,其中有局部改建路段,为二级公路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1m,路面宽8m,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凤 (略) ;
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 (略) ;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合肥软件园二期F3栋1611室;
联系人: 昂工;
联系电话: *。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可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其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