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人社保证金退〔2024〕1号
由月湖区月湖新城管理局建设、江西省 (略) 承建的月湖 (略) 、 (略) 项目工程,工程已完工,建设单位出具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了书面承诺,该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根据《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该项目如有被拖欠工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持欠薪证据材料到月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月湖区人民政府524室),举报投诉电话:0701-*
公示期满,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月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