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热力集团大型区域锅炉房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推广示范项目—子项目1:石门营锅炉房》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开,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法定代表人:王孝国 联系人: 吕凯
通讯地址: (略) 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4幢一层1120
环评单位:北京道和 (略)
联系人:张苗苗 联系电话:*
我单位同意将《热力集团大型区域锅炉房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推广示范项目—子项目1:石门营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开,上传的PDF版本与WORD版本一致,内容无删减,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略) 站为 (略) 网站。全本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