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8(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略)
地址: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 受理时间 |
1 | 速跃矿山废石破碎综合利用项目 | 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长坡工业区C区(米易县攀莲镇观音村二组) | (略) | 四川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在原米易县观音乡前程石灰石综合加工厂内新建生产线,新建两间生产厂房,依托场地现有办公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洗车废水沉淀池、生产厂房(1间,闲置)、进料仓,改造现有雨水沉淀池,购置破碎机、振动筛、滚筒式除铁器、制砂机、螺旋洗砂机等配套设备设施,设置原料堆场1个及成品堆场1个 | (一)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主要为施工期土石方挖填产生的扬尘、裸露地表及堆场风蚀扬尘。施工期土石方扰动及风蚀扬尘主要采取湿法作业控制,在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下禁止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河道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恶臭气体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焊接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可得到有效控制。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盖篷布, (略) 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和汽车尾气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设备,场地开阔,通过大气湍流作用自然稀释。 ②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浇筑水泥工段和进出车辆车轮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浇筑水泥工段和进出车辆车轮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 (略) 控尘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绿化浇灌。 ③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设备安装、材料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分类回收,对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由施工方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场统一堆放;设备安装、材料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进行综合利用后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①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对进料仓、除铁后料仓及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颗粒物采用喷水控尘、在封闭厂房内自然沉降;破碎、筛分工序及干磁选过程颗粒物分别经1#、2#布袋除尘器(风量为(略)m3/h)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排气口离地15m高(DA001)排气筒、1根排气口离地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在封闭厂房内自然沉降;交通运输粉尘通过对通过洒水控尘,定期清扫加以控制,原料、产品及固废采用汽车运输,出厂前用篷布遮盖,沿途控速,出厂前进行车辆冲洗。 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洗砂废水(含渗滤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为洗砂工序用水;洗砂废水(含渗滤水)经废水中转池暂存,再经浓缩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紫外线消毒)后,作为洗砂工序用水。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等措施控制,加强管理, (略) 结构,定期对运输机械进行维护保养。 ④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泥及除尘清灰、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及除尘清灰收集后作为水泥掺合料外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经板框压滤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 2024.9.2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