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的通知》(扬江农发〔2024〕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特色优势种苗中心建设)申报的通知》要求,经各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专家组评审,并通过局党委会研究, (略) (略) 、 (略) 、江苏 (略) 、江都区闫西蛋鸡养殖家庭农场为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单位,拟确定扬州 (略) 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畜禽特色优势种苗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
附件:1、2023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主体汇总表.docx
??????2、2023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特色优势种苗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主体汇总表.docx
公示期: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区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