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2024-0392-0101
二、项目名称:呈贡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永昌 (略) 104号
成交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呈贡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服务 服务范围:施工图审查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呈贡 (略) 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服务,并出具审图合格证及施工图审查告知书,并配合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审查文件的相关报批、审批、备案手续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符合《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流程》及现行标准和规范。施工图审核报告应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审查合格意见,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审查合格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勘察文件的审查服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完成备案止。项目的审查时限满足《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符合《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流程》及现行标准和规范。施工图审核报告应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审查合格意见,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审查合格证。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萌婕,邓雪刚,董雷(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并下浮 20 %计算,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应在接受“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成交单位在公告结束后尽快与采购人洽商合同签订事宜,未中标单位与 (略) 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惠景园D7栋
联系方式: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略) 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瑞 江陈 于天霞 李青 刘蓉燕 文思琦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