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伊 (略) 年生产1350平方米墙体材料、3000米石线、1000平方米岩板及石材类家居装饰材料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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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伊 (略) 年生产1350平方米墙体材料、3000米石线、1000平方米岩板及石材类家居装饰材料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发区三号小区丽星电脑绣花厂厂房一、三楼 |
建设单位 | 广东伊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伊 (略) (略) 开发区三号小区丽星电脑绣花厂厂房一、三楼,占地面积1213㎡,建筑面积为1893㎡。原项目主要从事炫彩、雕刻、水到拼接、软包、皮雕等墙体材料和石线生产,年产3860平方米墙体材料、20000米石线。 本项目为迁改建项目,搬迁至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0号园区内厂房 B1-2,中心地理坐标:E113°03′25.425″,N23°36′57.925″,占地面积为2499㎡,建筑面积为2499㎡。项目迁改建后取消皮雕、炫彩、雕刻产品生产工艺,新增窗台、桌台面、浴室柜台面产品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彩雕、水刀拼接、软包等墙体材料 1350 平方米,窗台、桌台面等家居装饰材料 1000 平方米和石线 3000 米。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正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激光雕刻废气和镶嵌、拼接、过面胶、粘贴、喷墨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水喷射处理后的开料、裁切、水磨、雕刻粉尘和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精雕机开料粉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采用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切割、打磨、雕刻、洗板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刀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刀拼接工艺综合废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石材、瓷砖及陶瓷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废弃保护膜、废弃棕刚玉砂、废皮料及中纤板边角 (略) 回收处理;海绵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项目产品包装。废弃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