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罚没的砂岩矿一批
标的系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罚没的砂岩矿一批,约1.*吨,拟按现状以不低于12.*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品质、重量)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品质、重量),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现状、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八、转让方负责在合同生效且受让方结清价款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需自行负责标的的搬迁、装卸、转移、运输、安全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标 (略) 通行的相关手续,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取得批准文书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费用)以及在运输和使用途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因自身违法造成的处罚、对第三方造成的伤害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受让方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需在1个月内清场,逾期未转移、运输完毕,现场剩余砂岩矿资源视为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九、标的按现状移交,若与本公告披露的质量、重量、品质、数量等有出入,成交价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做调整。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开具发票,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受让方若需增值税发票,须自行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并缴纳相关税费。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十一、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大 (略) 1 (略) 民中心二楼交易中心201室
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谷老师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