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年出栏 *** 头育肥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相关规定,兴文县莲花林园养殖场“莲花镇年出栏 *** 头育肥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莲花镇年出栏 *** 头育肥猪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兴文县莲花镇林园村一组
建设单位:兴文县莲花林园养殖场
建设内容:占地规模 *** 亩,建成后年出栏生猪 *** 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文县莲花林园养殖场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电话: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 (略)
联系人:彭翔
联系电话: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 (略) 3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 (略) 门意见—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水、噪声、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工程设计资料和现场踏勘情况,预测和评价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给出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包括:
1、项目 (略) 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2、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八、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