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送来由同 (略) 编制的《云安区石城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云安区石城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的复函》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 (略) 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代码:2020-*-83-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安区石城镇石城文体广场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52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11.76平方米,其中地上教学楼建筑面积4257平方米,地上保卫室建筑面积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6.76平方米。主要建设幼儿园教学楼、配备幼儿教育设施设备,规划设计课室、卫生间、图书室、门卫室、教师办公室等,用于幼儿园的日常教学。设计招生规模约10个班320人。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2年10月-2023年9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179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0.*元、预备费98.64 万元、用地费用*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专项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七、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详见附件)。
八、请按照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九、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其总概算必须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将上述完成材料报我局。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