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水稻产业不列入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重点支持范围。为推动本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经局班子成员会讨论后决定终止炎陵县鹿原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主体资格,按照递补原则拟定炎陵缘康高山天麻种植专业合作社递补实施2024年省帮扶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6日,为10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事项,请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来电来函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0731-*(炎陵县财政局),
0731-*(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受理通讯地址:炎陵县财政局、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炎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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