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HCG*)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发布来源: (略) 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 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05.*万元 最高限价:190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三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物业人员进场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津财采〔2022〕11号规定,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给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 B.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到 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209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宁河区芦台镇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宁河区芦台街震新路增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