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略) :
??你单位委托陕西省中蓝 (略) 编制的《年产*套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汉阴县双河口镇龙垭村九组社区工厂,项目占地20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46.*元,占总投资1.42%。该项目租赁龙垭安置小区社区工厂2幢,预计年产*套木质家具,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管理。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打磨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下料产生的木工粉尘采用“集气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m高排气筒排放;立铣、钻床和曲线锯产生的木工粉尘采用集气管道收集至双筒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由湿法除尘装置处理;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帘+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置后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二)加强废水管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水帘柜、湿法除尘设施等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社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 (略) 排入双河口镇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严禁废水直排。
??(三)实施噪声达标处理。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音、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需满足相应标准。
??(四)强化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包装桶、漆渣、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及废含油抹布、手套和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态燃料颗粒厂家用于生态燃料颗粒生产;废包装桶、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废活性炭与其他危废分开存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严禁固废随意倾倒。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管理手续。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 (略) 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