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肇东生态环境局303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审批意见 |
1 | (略) (略) 农田建设项目 | (略) 五站镇东安村 | (略) (略) | 哈尔滨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8335.31㎡。项目(一期)建筑面积为6231.28㎡。厂区东侧为林地及农田,南侧为五站镇鹏力蛋鸡养殖合作社鸡舍,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闲置厂房。新建1座厂房,建筑面积5903.24㎡;一座锅炉房,建筑面积163.17㎡;一座地下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64.87㎡。厂区设置1个100t水泥筒仓、1个100t粉煤灰筒仓。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混凝土管涵40000t。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工地应设围栏遮挡工程弃土应及时回填,避免扬尘污染。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制要求,禁止夜间(晚22时至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污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一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黑要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三)进料时库顶呼吸口排出的粉尘,要在筒仓的出气口处均安装仓顶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的呼吸口排放。搅拌机顶端的专用排气口会有微量粉尘排出,应在搅拌机的专用排气口处安装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要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离子交换树脂法进行锅外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暂存,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储备应急物资,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