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供应周期:标的物于9月5日起分批次进场,最后一批标的物12月31日到场。合同签订方式:需求单位根据招采结果与山西 (略) 签订合同或直接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结算方式/计最方式:以实际供货量为结算依据/计量点数验收。付款方式: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经审核后持票到财务科挂帐,验收合格后(略)方按(略)方增值税发票挂账金额的70%比例付款,主体阶段所用材料,待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已挂帐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挂帐金额的95%,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期为1年,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有款项支付前必须按约定提前提供完整的、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之则拒付。验收标准:进场时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包括:面积、厚度、外观、数量、密度、压缩强度等招标标的物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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