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4万吨大豆磷脂油深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2.4万吨大豆磷脂油深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略) 大渡口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绿都环境 (略) |
受理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大渡口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3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本项目于2015年11月18日取得原东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项目备案表,并于2016年3月29日经原东至县环境保护局以东环审〔2016〕10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通过,已建成运行的年产1万吨透明磷脂生产线于2018年11月15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于项目主要辅料由*醇变更为*酸*酯,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形成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 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6植物油加工-除单纯分装、调和外的”,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薄膜蒸发器、消毒罐、配料罐、调质罐、冷凝器、过滤机、离心泵等设备,建设年产20000吨透明磷脂、3000吨粉末磷脂及1000吨PC磷脂项目生产线和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凝水、废气处理喷淋用水以及设备清洗用水。其中冷凝水回用;废气喷淋废水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汇同生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①2条透明磷脂生产线因*酸*酯使用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各生产线配备的冷凝系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凝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粉末磷脂生产线因*酸*酯使用产生的废气经生产线冷凝系统回收用于生产线,不凝气经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PC磷脂生产线因*醇使用产生的*醇废气经冷凝系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凝气经水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天然气锅炉烟气经8m/排气筒(DA004)排放。 噪声:基础减振,绿化降噪、距离衰减。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风险:①*酸*酯及*醇地下储罐均设置导流沟及集液池;双氧水储罐周边设置导流沟及集液池; ②定期对*酸*酯及*醇地下储罐进行巡查,杜绝跑冒滴漏; ③生产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在生产装置区周边设置导流沟; ④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酸*酯及*醇地下储罐、双氧水储罐、生产车间及事故池 ⑤设置应急事故池扩建到120m3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有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